河南卢森堡中心
新盘
访问人数:25303团购人数:0评论:0我要评论 |查看评论
周边楼盘推荐
  • 物业类别:公寓、商铺、写字楼、步行街、
  • 项目区位:郑州郑东新区
  • 项目特色
  • 建筑类型:高层、商住、
  • 装修状况
  • 项目地址:龙湖中环路与如意西路交汇处
  • 交通状况
  • 投资商: 河南民航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,河南省郑州新区建设投资有限公司,招商局蛇口工业园区控股股份有限公司
  • 交房时间
  • 开发商: 河南民航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,河南省郑州新区建设投资有限公司,招商局蛇口工业园区控股股份有限公司
  • 容积率:1.7
  • 物业费
  • 绿化率:30 %
  • 总建筑面积:390000 平方米
  • 物业公司
  • 预售许可证:办理中或收集中… [更多楼盘预售信息>>]
  • 楼市网服务热线:18639005110
楼盘最新动态 [更多楼盘优惠信息]
河南楼市
河南卢森堡中心详细介绍
  • 项目概况
  • 项目简介
  • 项目五证
  • 社区配套
  • 周边配套
  • 交房标准
  • 相关信息
  • ·项目名称: 河南卢森堡中心
  • ·项目地址:龙湖中环路与如意西路交汇处
  • ·开发单位: 河南民航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,河南省郑州新区建设投资有限公司,招商局蛇口工业园区控股股份有限公司
  • ·建筑形态:高层、商住、
  • ·物业类型:公寓、商铺、写字楼、步行街、
  • ·主宣传语:
  • ·规划设计:
  • ·建筑单位:
  • ·监理单位:
  • ·总占地面积:193 亩
  • ·总建筑面积:390000 平方米
  • ·绿化率:30 %
  • ·容积率:1.7
  • ·主力户型:
  • ·物业管理:
  • ·收费标准:
河南卢森堡中心项目位于郑州市郑东新区核心区域,东风渠以北、南北运河以西,项目总占地约193亩,投资预算53.5亿元,总建筑面积38.9万平方米,其中地上建筑面24.6万平方米,地下建筑面积14.3万平方米。项目定位为郑州国际商务区,主要功能包括卢森堡签证中心、国际商务金融总部中心、国际高端专业服务中心、中欧跨境商贸中心、中卢文化教育旅游交流中心、河南省外事政务中心、郑州涉外生活服务区等。

按照政府引导、市场运作,明确权责、合作开发的原则,河南民航发展投资公司、河南省郑州新区建设投资有限公司、招商局蛇口工业园区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三方成立合资公司,共同投资、建设、运营该项目。项目业态齐全,涵盖高端写字楼、商业配套、高端公寓等,委托专业团队运营管理。

河南卢森堡中心由5个地块构成,沿龙湖中环路南北分布、如意西路东西分布,构筑北龙湖区域“39万方洲际综合体”。其中1号地块规划建设国际金融总部;2号地块规划建设卢森堡签证中心;3号地块规划建设国际涉外公寓;4号地块规划建设国际活力商业街区;5号地块规划为精品国际公寓。预计5号地块的精装公寓产品于2019年6月份入市,3号地块的国际涉外公寓将于2019年10月份入市。
  • ·国有土地使用证:资料整理中...
  • ·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:资料整理中...
  • ·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:资料整理中...
  • ·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:资料整理中...
  • ·商品房预售许可证:资料整理中...
优惠信息
    活动报道
    价格档案
    日期价格说明
    团购信息
    姓名户型面积日期
    河南卢森堡中心图片欣赏
    效果图欣赏
      • 意向楼盘:意向户型:
      • 意向面积:意向房款:
      • 您的姓名:性    别:
      • 联系电话:您的QQ号:
      • 详细要求:(500字以内) 验证码:看不清?点一下
      楼盘相关评论已有0条评论(点击查看更多)
      我要点评
      昵称: 匿名
      内容:
      验证码:验证码,看不清楚?请点击刷新验证码

      ( 注:网友评论仅供其表达个人看法,并不表明郑州楼市网同意其观点或证实其描述。)
      *《互联网电子公告服务管理规定》*《全国人大常委会关于维护互联网安全的规定》
        不得利用本站危害国家安全、泄露国家秘密,不得侵犯国家社会集体的和公民的合法权益, 不得利用本站制作、复制和传播下列信息:
       ①.煽动抗拒、破坏宪法和法律、行政法规实施的; ②.煽动颠覆国家政权,推翻社会主义制度的;
       ③.煽动分裂国家、破坏国家统一的; ④.煽动民族仇恨、民族歧视,破坏民族团结的;
       ⑤.任何包含对种族、性别、宗教、地域内容等歧视的 ⑥.捏造或者歪曲事实,散布谣言,扰乱社会秩序的;
       ⑦.宣扬封建迷信、淫秽、色情、赌博、暴力、凶杀、恐怖、教唆犯罪的;
       ⑧.公然侮辱他人或者捏造事实诽谤他人的,或者进行其他恶意攻击的;
       ⑨.损害国家机关信誉的; ⑩.其他违反宪法和法律行政法规的。